2016-01-16 17:22:50.0 出处:中国工商报 作者:王国明
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,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11日,已有31个省区市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(“老赖”)6686人次。
2015年12月21日,小力到湖北省天门市工商局多宝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,工作人员按正常程序受理、录入资料后却发现,小力的办照申请被系统自动拦截,执照被限制办理。工作人员通过查看系统自动生成的提示文书,发现小力在外地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,未履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偿债义务,己被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《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按照最高人民法院、工商总局等部门签署的《关于印发〈“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”合作备忘录〉的通知》的要求,工商办照系统自动启动了任职限制,实施了信用惩戒。
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于2015年12月1日全面上线运行,启动对“老赖”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。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,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“老赖”名单的,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。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,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,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。(本报记者 王国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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