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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起淮安洪泽将对食品摊贩建立信用档案

2017-07-06 20:24:46.0 出处:人民网

    日前,我区正式出台《洪泽区食品摊贩管理办法》,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 该办法共二十八条,明确了各镇(街道)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;规定了食品摊贩经营的必备条件和禁止行为;要求建立备案制度,对备案的申请与受理,发放、变更、补办和注销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;还要求建立食品摊贩信用档案,记录食品摊贩的基本信息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、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,定期向社会公布;对有不良信用记录者,增加检查频次。

  此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区食品摊贩管理工作迈上了规范化、法制化的轨道,为全区食品摊贩的监管提供了重要的依据。(李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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